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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滁州市委、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南谯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滁[2002]34号),设置滁州市南谯区科学技术局。区科学技术局是区政府综合管理全区科技工作的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转变

区科学技术局应加强对全区科技工作的指导与协调,加大科技成果推广力度,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正确运用市场机制与宏观管理两种手段,使之有机结合,对指导性计划项目加强科学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科技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科教兴区的各项规划和计划。

(二)做好基层科技组织网络建设和科技工作的管理与考核。

(三)会同区财政局合理使用和管理各项科技经费。

(四)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的考察与产品申报,发展和管理民营科技工作,大力发展科技第三产业。

(五)管理全区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负责技术市场的行政执法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六)管理全区科技成果,管理和协调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七)协同有关部门搞好技术鉴定,规范行为。大力开展科普宣传与科技人才培训。

(八)进一步实施科技兴区战略,大力开展科技兴工、兴农、科技承包和科技扶贫工作。

(九)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科学技术局设2个职能股室。

(一)         人事股

1、做好本局有关文件拟定,搞好人事档案、调资、晋级、奖惩、文件送阅等。

2、协助领导做好本局责任制和乡镇科技副职的管理,

并做好年度岗责考评。

3、搞好会议组织、文电处理、催办决议事项。

4、协助领导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务、人事监督

机制和文明创建。

5、做好各股的联系与协调及机关事务接待、后勤管理。

6、协助领导管理好、用好经费,确保单位经费正常使

用。

(二)业务股

1、负责制定科研项目年度计划,申报省市科技攻关和

重点科研项目。

2、管理科技成果,组织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

科技成果鉴定、评议、奖励和申报。

3、参与重大经济项目,技术引进和有关科研项目可行

性论证,组织科研单位与有关院校和生产部门的科技交流。

4、做好科研机构的合理设置,协助企业确立科研方向

和建立研发中心,负责科技经费的计划管理。

5、参与编制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全区科技发展趋

势与预测,对民营科技企业加以引导与协调。

6、做好科技统计和科技情报发布,并做好科技业务资

料的整理与保管。

7、会同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办理技术出口的初审、申报、

管理工作。

8、配合市技监局开展技术监督与执法工作。

四、区科学技术协会

区科学技术协会与区科学技术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其机构管理仍按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南编字[1998]07号文件执行。

区科协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术的发展、知识创新;拟定科普工作计划并组织活动;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表彰、宣传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推荐人才;积极开展捍卫科学尊严和反愚昧迷信、伪科学、反科学活动。

五、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区科学技术局行政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领导职数2名。

区科学技术协会领导职数仍按区科协成立时章程有关规定执行。

单列驾驶员编制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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